问题 | 哺乳期女性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阶段,如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夫妇双方既可依照协议达成离婚之共识,亦可由女方单独向当地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然而,即便是在普遍情况下,任何一位配偶均有权随时主张离婚诉讼权利。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为了很好地维持和保护婚姻生活中较为脆弱的一方——尤其是女性与子女的权益,我国法律对男方行使离婚诉讼权利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这一原则并不意味着男方丧失了离婚的自由权力,其真正含义乃是出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考虑,暂时延缓了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机。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在此期间男方无法直接发动离婚诉讼,但这并非绝对剥夺其离婚请求权; 事实上,依循我国法律之例外规定,只要人民法院认定某项事宜确实具备“重大必要性”,便仍可依据具体情势酌情受理男方关于离婚的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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