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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同意,起诉离婚能否成功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有一位伴侣希望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不愿妥协。
在此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有权在无法说服对方时,单独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会依据提出申请的一方所提供的理由来决定是否支持他们解除婚姻关系。
基于我国颁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明,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其中任何一方向法院申请离婚,部门机构均有权进行调节或直接将其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判决。
至于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将会采取多种方式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进行调解;
如果感觉到情感已经破裂,无法再行修复,则会准许双方离婚。
这一明确的制度规定,向我们揭示了在legal界,当某一方启动离婚程序之后,法庭是否会同意受理与判决离婚,并非取决于另一方的同不同意,主要还是看夫妻间的关系是否出现本质性的裂痕和经过调解后依然无法挽回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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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