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是否可以被他人查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原则上,尽管向政府机构或有关单位申请合法权限后,我们仍然无法直接查询到其他人的离婚证书信息。
这是因为婚姻信息被视为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在未获得合适授权或取得相关司法许可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无疑构成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纠纷或争议在法律层面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有权查询他人离婚证信息的主体通常应为婚姻关系的当事方自体或者其他权益相关者。 此类相关权益拥有者在进行查询时,应当携带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且前往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相应查证操作。 对于我们的父母来说,他们应当能够基于亲属关系获取到与之有关的法律协助,以完成这项重要的任务。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长久且持续的保藏和管理,其中便涵盖了离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由法院裁定的离婚裁判书副本等相关资料。 而在此基础之上,除非本人亲自出面,否则诸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等拥有合法职权的机构方可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而律师及其代理诉讼的律师则需持有已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有效证件才能查阅与其诉讼请求有密切关联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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