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假离婚的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双方在婚姻登记机构完成离婚公证并获取离婚证明或者在人民法院接受调解完毕,签署调解协议之日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刻得到了正式认可和终止。
尽管在离婚之后,部分当事人可能仍然会以夫妇的名义继续共度时光,但这种婚前同居的行为,理应是不受到法律保护与认可的。 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有任何一方甚至是双方对于他们之前所做的决定感到后悔,意图撤销婚姻登记或是法院调解书,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请求都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及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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