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必须在原登记地进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手续并不是必须在原申请登记的地区进行处理,而是可选择前往男方或女方长时间居住并拥有户籍的地方的婚姻登记机构来办理。
为了成功受理离婚申请,居住于中国大陆内的公民应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与身份证件; (二)原有婚礼证书; 以及(三)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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