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谁先起诉会有什么不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谁率先提出请求之争,无论是从法律层面来看,还是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考量,均不存在任何差异性影响因素。
法院对任何一方的支持或施加不利于另一方主张所做的判决,皆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严格遵循民事审判程序和证据规则,而非预先根据原告诉讼行为的时间先后而有所偏颇。 因此,无论原告或被告在离婚诉讼中先提起诉讼,只要经过法院审理后,确证双方婚姻关系已破灭且难以愈合,通常都会做出离婚的司法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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