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第二次向法庭提起离婚请求能否顺利得到裁决,答案并非绝对的肯定或否定。
这是由于在第二次申请离婚的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案件本身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庭审状况等多项要素进行综合评估,以此来确定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且双方通过协商依然无法解决问题。 唯有在经过多方面的慎重考虑后,法院才有可能做出判定离婚的决定。 至于原告所提出的离婚请求究竟是初次提出还是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等其他因素对于该决定的影响,其实都不会产生过大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