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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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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车位纠纷是指在停车场或者小区内,因为停车位使用权的归属、停车位的合法性、停车位的使用制度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位纠纷可参考以下法律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出卖、赠与、交换、租赁、承包、承包经营管理、合营、合作、联营、资产经营管理等合同的约定,确定自己或者对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如果车位使用权是通过签订合同方式确定的,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对不动产权利、限制权利、不动产登记事项等进行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车位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3.《物权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没有登记的不动产权益变动,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该条规定,如果车位使用权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在纠纷中,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享受优先。
4.《城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准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调整、挪用或者改变专用于停车的场地。”根据该条规定,私自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车位纠纷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有相关合同约定,则应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车位使用权已进行不动产登记,则应以登记结果为准;如未登记,则需考虑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同时,不得擅自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向有关部门或法院申请解决。

车位纠纷相关词条

  • 业主撤销权

    业主撤销权,该权利主要针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而言的,是指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撤销该决定的权利。

  • 业主知情权

    业主知情权,指业主请求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公开应当向业主公开的资料和情况。业主作为建筑小区的共有权利人,对于涉及小区共有权利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具有相应的知情权,这是实行小区自治的基本前提,也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应有的内容之一。

  • 业主专有权

    业主专有权,是指业主共有的建筑物中,专属于业主所有的部分,对该业专属于业主所有的部分业主拥有专有权,比如主购买的套内面积的分摊后面积,专属于业主的墙体,窗户,门窗,管道等。业主专有权是相对于业主共有权而言的。

  • 车库纠纷

    车库纠纷,是指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关于车库归属的问题,或者是车库买卖、车库使用、车库租赁等所产生的纠纷。

  • 业主共有权

    业主共有权,是指在将业主共有的建筑物中除了业主单独所有的空间和墙体外,建筑物的过道、走廊、绿地等为业主业主共有,业主对这些共有部分拥有共有权。

  • 小区保安

    小区保安,是指由小区物业聘请安保人员,负责对小区的安全或秩序进行管理,这些被聘请的安保人员被称为小区保安。

  • 物业停水

    物业停水,是指由于自来水公司或者市政部门进行管道维修或者水管改造等原因,由自来水的统一安排,某个小区或物业在某个时段暂停供应自来水,并由物业提前告知业主的行为。

  •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小区内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缴纳的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根据房屋的性质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质量有高低之分。

  • 物业侵权

    物业侵权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侵害了业主的民事权利,依法应该承当侵权责任的行为。物业侵权往往和违约竞合,诉讼时业主可以选择。

  • 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和该公司管理的小区业主之间签订的关于物业公司提供管理和服务,小区业主缴纳相关费用的合同。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小区业主收缴物业管理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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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