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失败,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彼此协商达成共识的离婚方案未能得到圆满完成,那么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是合情合理且合法有效的。
那些期望离婚的当事人需带上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籍资料档案,以及简洁明确的起诉书和副本,前往被告人目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之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若被告人的住所地与常住地并无重合之处,则应遵从当地法院的专属司法权。 一旦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并进行核实裁决无异议,将启动调解程序。 若经调解无法产生效果或成效甚微,法院将依法审理判断,如果确认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将会作出最终的离婚判决。 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被视作夫妻关系早已破裂,具备了离婚的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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