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经济纠纷的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过程中因经济纠葛引发的诉讼问题所产生的法律费用收取方式如下:
首先,如果在婚姻期间发生的涉及财产权益数额总计未超出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争议,该等事项将被视为离婚案件的诉讼内容之一,无需单独投保而只需按每宗案件缴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用即可。 其次,如若此类经济争议的标的总额超过了20万元人民币这一阈值,那么超过该金额的部分则需依照讼诉费用法规,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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