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吗有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并非仅限于分居满两年才能提出离婚申请哦!当事人一旦察觉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出现了不可修复的裂痕,便有权主动发起离婚诉讼,而因感情不合导致的长期分居两年,实际上仅仅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非提起离婚诉讼的唯一必备条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任何一位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都有权利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时,通常会先安排调解环节; 若经调解后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程序将自动终止,同时也应依法准许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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