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协议离婚应该选择哪个民政局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须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对于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妇,必须本着自愿的原则签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记载双方自由表达的离婚意愿,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的共识与协商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