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会进行调解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句:
调解作为处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环节之一,同时也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所必备的内容。 因此,我们通常称之为“诉讼内调解”。 在区分于传统意义上的“诉前调解”和“仲裁调解”之外,它更凸显出以法庭为载体的独特性。 第二句: 就调解这个环节本身而言,法院并未规定硬性的合适时间,而是更加注重将调解融入到庭审过程之中。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安排额外的调停时间段,通常是在正式开庭之前进行。 然而,如果调解最终未能达成共识,那么相应地便会启动法庭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