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田人能在泉州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起诉离婚的地点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
规定中提到,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当其认为符合相关诉求条件时,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二、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经常居住地”并非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而是指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因此,如果您选择在外地起诉离婚,那么该地就将被视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若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而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应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四、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同一诉讼涉及到多个被告,且这些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分别位于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各个该等人民法院都享有相应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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