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签字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宜中,如若涉及其中一方不愿意签署相关文件,那么便无法采用通过双方协定达成的离婚解决方案,然而,这并不妨碍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的目的。在此情况下,有意愿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资料以及详尽的起诉书及其副本,然后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倘若被告的常驻地址与其生活所在地并非同一地区,此时,应向常驻家庭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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