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离婚新规定法有哪些变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能的变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对于离婚法律制度有了针对性的调整与完善。 根据规定,当夫妻双方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就未成年子女的抚育以及家庭财产的分配处理等事宜达成正式书面协议,并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若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表示反对离婚,则该离婚登记申请将被视为有效。 然而,若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对离婚持有异议,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先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经过三十天的等待期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需在三十天之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如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离婚事宜,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目的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且调解无果,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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