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自愿离婚申请应该遵循哪些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协议离婚的相关流程及所需资料:
首先,来说明协议离婚的程序: 1.若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则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协议内容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之意愿,同时亦须就子女养育、财产分配及偿还债务的事宜达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婚姻登记机关需位于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所在区域内。 2.当婚姻登记机关经查实确认双方确属自愿离婚且已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予以办理离婚手续; 若不满足这些条件,将无法获得离婚审批。 另外,所有申请人都需遵守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如有任意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该期限结束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夫妻双方务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否则,自动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我们来谈谈办理协议离婚所需的各种证明文件与资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最后,关于离婚时所涉及的夫妻共有财产问题,须由双方通过协议自行解决; 若协议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做出公正裁判,以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为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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