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仅有单方面的已婚配偶无法取得结婚证书,针对此种情况下离婚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径直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办理。
只要夫妻中的任一方持有有效的结婚证,便可向民政部门请求协助完成离婚登记流程。 2、如果夫妻双方均丧失了结婚证,那么在现有的离婚程序上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 首先,夫妇俩应主动前往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文件,之后再凭此申请办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将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所提供的结婚登记纪录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来确认并办理此次离婚事件。 在此情况下,夫妇还需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他们对于结婚证遗失情况的具体书面声明,这份声明将会被婚姻登记机关纳入档案妥善保存。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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