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出轨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的法律制度,我们尚未设立专门针对精神出轨行为的相关法规条文,因此,仅从法理层面来说,单纯的网络恋爱无法被指控为对婚姻忠诚度的严重背离。
相较于现实生活中的婚外情以及第三者介入等现象,这种情况与之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已经被明确列为法定的可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之间并非以夫妻名义,而是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 然而,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介入,并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同样的,所谓的精神出轨、网络恋爱等行为也未被列入法定的离婚过错范畴之内。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若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经调解仍无果的,则应准许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当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虽然精神出轨并非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但以精神出轨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却是可行的。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对双方进行调解,试图达成和解或双方自愿协商离婚事宜。 如若调解未能成功,法院亦不会直接作出离婚判决。 因此,若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未作出离婚判决,那么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