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之人民法院流程如下:
首先,作为拟提起离婚请求的一方,需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书; 随后,人民法院将对该起诉书进行详细审查,若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则应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紧接着,人民法院将依法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参加庭审活动; 在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将深入调查并确认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 如经查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最终,婚姻登记机关将为通过严格审查的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