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修改离婚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欲对已达成的离婚协议做出相应调整或变更,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若离婚协议尚处于未正式生效阶段,双方均有权随时对其中任一条款提出修订与变更;其次,倘若该协议已然生效,则对于解除婚约事宜,任何一方均无权再做变更。然而,对于涉及到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如需作出调整,当事人仍可向相关司法机构申请撤销原有的离婚协议并重新拟定新的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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