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双方聊天截图可以起诉离婚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涉及到婚姻解散的诉讼程序之时,将社交媒体应用程序中实时对话交流的记录作为证据进行截取并使用,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这类电子数据在法律领域被视为一种至关重要的证据类型。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随着近些年以编造虚假聊天记录为手段的诈骗行为的不断增加,这些聊天记录的可信度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如果想要将这些聊天记录作为呈堂证供提交给法庭,原告必须对它们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充足的证明。 当原告选择以移动设备中的相关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他们应该特别关注确认聊天参与各方的身份,确保聊天信息的完整性,以及获取聊天信息方式的合法性,并且尽全力构建一个全面而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使这类证据具备更强的说服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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