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一方不愿意出庭接受审判,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多次催促和警告之后,法庭有权在对方未能在场参与的情况下做出缺席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或被告在接到传票通知后,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参加审理,或者未经法庭允许擅自中途退出庭审的,法庭均可依法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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