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对方并不愿与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仍然有以下三种途径供您选择以求妥善解决此问题:
首先,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和配偶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协议离婚的共识; 最后,如果符合法定离婚的相关条件,法院理应依法准予离婚,特别是在首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因此,若您手头掌握了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有力证据,便可据此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