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大会租户能不能参加表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主大会租户一般不能参加表决,依法经业主授权的除外。召开业主大会需要20%以上业主提议,未按照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召集,逾期仍未召集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召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