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月考虑期是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计算方法,应自婚姻登记部门受理当事人提交的离婚申请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为准;
其次,在婚姻登记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离婚申请之后的一个月内,如有任何一方向婚登部门提出撤回离婚申请的意愿均可得到理解和支持,并且在该期间内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撤销其所提出的离婚请求。 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在预定的期限即30日后,如果双方并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证书的颁发申请,那么将被认定为是申请人自动放弃了此次离婚申请,原有的申请将会被撤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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