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妻子未能切实履行夫妻之间的责任与义务,那么您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
然而,离婚未必能得到圆满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您与妻子均赞同离婚之决定,那么便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来解决问题。 然而,倘若妻子并不愿达成协议,您便需寻求法律途径,诉诸法庭以期离婚。 在此过程中,仅当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与妻子间已无夫妻情谊,无法再维系婚姻关系时,法院才有可能判定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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