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离婚三次都离不了还能离婚成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连续提出三次申请并不必然保证法院最终判定离婚的决定。
只有在确认夫妻感情已然破裂且经过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方能裁决准予离婚。 这里所说的“感情破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主要情形: 一是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局达两年以上;二是任何一方存在重婚或与它人保持非法同居关系的行为;三是发生程度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或是存在对配偶进行虐待、遗弃的现象;四是多次经历赌博、吸毒等恶行依然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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