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本人去可以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过程中,并非强制必须亲自前往,而是允许代理人进行相应的代理操作。
然而,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向相关部门提交授权给代理人的合法证据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公证书或者委托书。 对于委托人是选择非直系亲属担任代理人的情况,需递交合法的委托公证文件;而当委托人选定的代理人是其直系亲属时,则只需提供具备法律效应的委托书即可(同时,还需附上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资料,例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第九条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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