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强行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暂未设立专门的“强制离婚”司法程序。
然而,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协议离婚,那么另一方则有权依法采取诉讼措施,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在此情形下,法院将依据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及其他必要的法定离婚要件进行全面审查与裁决。 倘若法院认定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出现了诸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法院便可能作出强制离婚的决定。 另外,若法院首次判定不予离婚,而双方当事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分居满一年之后,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批准。 再者,若法院在初次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当事人仍持续分居满一年,且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原则上应予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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