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怎么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由双方亲临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办理,禁止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在此过程中,各方需携带户口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件、所属单位或者当地社区、村委会所开具的推荐信及离婚协议、结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便于登记管理机构能够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确认其行使权益的合法性以及权力范围。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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