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自闭症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解除的问题,这乃是当事人本身的私人选择和决策,不能被视为任何形式的限制性因素。
因此,只需要在婚姻解除之前进行充分的规划和磋商,明确地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抚养等相关事项,那么实施协议离婚的实际过程将是十分便捷和简易的。 当然,如果当事人需要寻求法律机构的帮助来处理离婚事务,也可以考虑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 然而若是其中一方遭受了智力缺陷或者身体残疾等原因,使得他们的行动能力受到制约甚至丧失,那么他们便无法自行协商完成协议离婚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两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便得到离婚的权益保障。 而在计划向法庭提交离婚诉求之前,另一半的法定监护人需要进行适当的更迭,待到新的法定监护人获委任之后,才能正式开始离婚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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