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起离婚诉求过程中,并不是必须亲自赴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选择离婚时,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若被告的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并非同一处,当事人可依法向被告常驻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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