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我需要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处理的效率问题,实际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所达成的协商方案。
若双方面对面地商量好所有事项,并达成一致,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整个离婚流程就能得到有效推进,预计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可以顺利结束。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30天的冷静期等待期,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如果发生改变主意产生反悔现象,均有权撤销相应申请。 相反,当夫妇二人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时,便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进行处理。 在此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处理过程较为缓慢,代价是需要花费大约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 因为作为司法机关,法院需要按照既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审理,若选用普通程序,则最长能在六个月内得出最终判决。 因此,对于离婚一事,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无疑是最为理想和经济实惠的选择,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更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若实在无法实现协商一致,才需考虑采用诉讼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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