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流程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详细步骤如下所述:
1.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合意之关键前提,必须由双方亲自前往双方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以示郑重和诚意; 2.申请离婚时,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双方各自的户口证明文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结婚证书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必要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将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若双方均同意在限定期限之内共同前往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且经审查符合相关生效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协助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离婚证书。 所谓离婚,乃是指夫妻两者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终止婚姻关系,从而彻底解除婚姻期间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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