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哪个部门负责离婚起诉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然而若被告无固定住所,则需向被告的惯常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惯常居所地存在差异,则应向被告惯常居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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