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管辖优先吗,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我国的管辖分为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而协议管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管辖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管辖吗?关于协议管辖优先这个问题,请看小编下文解答。 一、协议管辖优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 二、协议管辖必须满足的条件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上述就是小编对于协议管辖优先的解答,由上可知,只要协议管辖没有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的效力就会优先于另外两种管辖。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告知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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