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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要什么证件才能办理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所需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户口簿、个人身份证件、且经过法律公证的结婚证明文件,离婚协议文档,关于财产和债权债务的详细说明文件,如有未成年子女需同时向法院提交其相关情况资料,以及提交两张近照——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
除上述资料外,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备法官评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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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