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证书遗失之后,如需重新颁发,当事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当事人应当携带有效户口本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至原先负责处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相关机构或者其中任意一方当事人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详细信息及婚姻记录档案进行详尽审查,以保证这些材料真实可靠,继而决定是否予以当事人再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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