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吃亏在哪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婚姻双方中的哪一位提出离婚,并不存在所谓谁更占据优势的情况。
然而,当女方决定结束这段婚姻时,男方往往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迫切需求,采取坚持不离婚的策略,进而通过在财产分配以及其他方面的谈判,迫使女方做出妥协。 在此种情形下,为了尽早摆脱婚姻关系的束缚,不少女性不得不面临在财产分配及其他方面作出退让的决策,以达成"用金钱换取时间"的协议,从而尽快结束这次婚姻。 因此,若是女方决定提出离婚,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这一有效武器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保证个人财产安全无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单方提出离婚的,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因此法律没有规定谁先提出离婚在财产或其他方面吃亏的问题。 起诉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任何一方均可提起离婚诉讼,为避免财产损失,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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