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婚姻关系已无法得到修补从而破裂。 对此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1、在婚姻生活中对另一半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或凌虐、甚至抛弃家庭成员; 2、由于感情方面的原因,双方不得不每日分居两地长达两年以上; 3、婚姻期间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或有配偶的人却与他人生活在一起; 4、存在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能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若出现以下任意情况,经调解无效后,办证机关有权力准许离婚: (1)曾经重婚并与他人共享婚姻生活; (2)在婚姻过程中有家暴倾向或曾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为感情问题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 (5)除上述四种情况之外,产生的各种使夫妻相互之间感情难以挽回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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