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个3岁孩子,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持反对意见,男方有权以“婚姻感情已然破裂”为此理由,提出离婚诉讼。
例如对方行为出轨、存在不良生活习惯,或是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等等。 其次,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是前往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而另一种则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前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夫妻双方皆自愿离婚且已就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的情况,有助于双方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中结束婚姻关系。 再次,当出现一方坚决拒绝离婚或者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方面的争端时,便只有依靠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手段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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