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一半出轨离婚怎么要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如果当事人所犯错误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所规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情况,只需具备确切的证据以证实其过错行径,便可被认定为过错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可以向过错方索求精神上的损害赔偿金,而且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时,还可以更加倾向于无过错方。关于婚外恋情的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音像资料和见证人证言等四种类型。具体列举如下:
1.书面证据: 包括涉及到双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邮件内容、可能表明有过错方心生愧疚并写下的悔过书以及可能证明过错方承认存在婚外恋情的相关信件或邮件等。 2.实物证据: 例如存在有过错方与第三者亲密合照、出入酒店开具的相关凭证以及通话记录等能证明婚外情关系的实物证据。 3.音像资料: 包括能够捕捉到过错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互动的视频片段,以及可能记录到有过错方承认发生婚外情的相关音频文件。 4.见证人证言: 例如居住地周围其他人员的证言,例如社区保安、邻居以及物业管理人员等。除此之外,针对所谓的“证明”,我们还需要保持严谨和审慎的态度,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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