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不同意离婚当庭宣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中,若其中一方坚持不愿意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仍然有可能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均享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只需经过正规司法程序并提交满足法定离婚标准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明,即便对方拒绝离婚,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执行强制性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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