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要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男方或者女方一方向法定机关提出离婚请求时,有权得到相关部门的调解服务帮助;若调解无法成功解决问题,当事人亦可径直走向法院,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期间,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均需先行进行调解工作;在认定双方夫妻关系确实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程度、且经过调解工作依然无法恢复正常状况下,人民法院将据此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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