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轨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当事人却坚决反对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仅能选择通过正式的诉讼程序来处理这一冲突了。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他们往往需要亲自前往被告所在城市或地区对应的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然而,如果被告的常住地址与注册地址并不完全一致,那么他们就必须转而向被告的常住地法院去申请离婚诉讼。 除此之外,他们还必须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件,如起诉状以及结婚证等,另外,对于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清单也需提早准备齐全。 最后由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出二人之间的感情状态是否真的已经无法挽回,从而决定是否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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