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判刑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判处入狱并不会成为阻碍离婚的理由。
当事人依然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首先可以协商离婚,即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制定离婚方案; 其次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进行诉讼离婚。 即便有一方身陷囹圄(正在服役),协议离婚的流程仍得以顺利进行。 在此期间,虽然亲属们无法直接会面,但服刑者可在探访日与其家人相见,从而在这一特殊时刻与配偶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然而,这里依然需要民政部门的协助,经过女方先向民政机关提出申请,再由民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亲自前往监狱,为服役者及其妻子跨越这道离婚的门槛,办理离婚证书。 若是采取诉诸法庭的离婚策略,当事人可以径直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在正式立案之后,法官可能会特意安排前往监狱进行庭审,而不是通常的法院审判庭环境中进行。 此外,若服役者表示认可离婚条款且对小孩抚育权以及财产分配等事宜无任何异议,那么法官可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制作民事调解书以结束这场离婚纷争。 这种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基于此,与正在服役的人离婚,既可以在原告的居住地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赴往服役伴侣所在的监狱进行调解。 倘若夫妻真实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准许他们解除婚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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