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书怎样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您需遵循以下详细而精确的流程及必要的手续:
首先,确定案件的专属管辖法院。 通常遵循“原告适用于被告”的原则,即原告应当在被告户籍所在地区域内设立的法院进行起诉。 但若被告长久以来的常住地址与其户籍地点并不一致,此时便应在被告实际居住的地点所在法院发起诉讼。 其次,着手整理诉讼所需的各类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诉状、个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子女诞生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证据等。 第三,将上述精心准备的诉讼材料递交给本法院有管辖权的立案庭进行立案处理。 第四,当庭审结束后,法官会依据庭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事项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意见,对于存在调解可能性的案件,法官将制作并颁发《民事调解书》;若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且原告方亦拒绝撤诉,那么法官将颁布《民事判决书》以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