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从业人员
分类
解答

一、从业人员概述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1)全部职工;(2)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3)私营业主;(4)个体户主;(5)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6)乡镇企业从业人员;(7)农村从业人员;(8)其他从业人员(包括民办教师、宗教职业者、现役军人等)。
二、从业人员的基本特点
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我国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经济活动人口是指在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参加或要求。
三、单位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港澳台方人员和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四、不属于单位从业人员的情况
单位从业人员统计中不包括下列人员:


  1.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2.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


  3. 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4. 从单位领取原材料,在自己家中进行生产的家庭工;


  5. 包发给其他单位半成品加工、装卸、包装等工作使用的人员;包发给其他单位的拆洗缝补、房屋修缮、建筑物清洗、室内外卫生清扫、装卸、搬运、短途运输等工作所使用的人员;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其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的农村搬运队、建筑队的人员等;


  6.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有计划从农村就近招用,参加铁路、公路、输油输气管线、水利等大型土石方工程工作,工作结束后立即辞退,不得调往新施工地区的民工;


  7. 参加单位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勤工俭学的在校学生,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的实习生。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6: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