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离婚案件收费标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诉讼费用方面,现行规定收取数额为50元至300元不等。
倘若诉讼纠纷中涉及财产分割事宜,且财产总价值未超出20万元的范围,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费用;若财产价值超过20万元,则必须依照超过部分金额的0.5%比例向人民法院提交额外的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婚姻诉讼费用涵盖了以下主要支出项目: 一是案件受理费用;二是证人、鉴定人、翻译员以及理算人员在特定日期内出庭所需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因工作延迟而产生的补贴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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